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本声明」)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本局」,包括本局的继承人及受让人)
本声明旨在通知阁下个人资料可能被用作的那些用途、转移予那些人士,及由谁处理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要求。
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
本局可能不时在阁下向本局提交申请、出席本局的活动、向本局提供产品及服务或与本局通讯时收集贵公司联络人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职衔、电邮地址等)(「个人资料」)。如本局未获提供所需个人资料,本局可能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或要求,或提供或继续提供服务。如阁下向本局提供其他个人(包括贵公司的任何联络人、雇员或代表)的个人资料,阁下应取得有关人士的事先同意及向其提供本声明的副本,使其明白本局将如何使用其个人资料。
本局可能不时将个人资料用作以下一个或多个用途:
(a) 处理阁下提交的申请或要求及向阁下提供服务;
(b) 跟进阁下的查询;
(c) 订立及执行本局与阁下的协议;
(d) 向阁下寄递有关本局服务的资料及推广材料;
(e) 遵守任何法律、规例或监管或其他机构发出的任何指引;及
(f) 与上述任何一项相关的用途。
若阁下不想收到资料或推广材料,可发送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或于推广的电邮中点击「取消订阅」,或致函本局 (联系方式见下文)。
曲奇档案的使用
当阁下浏览本局网页时,本局只会记录浏览网页的人次,而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别浏览者身分的数据。此外,当阁下浏览本局网页并容许「曲奇档案」执行,「曲奇档案」将会储存于阁下计算机的浏览器。 「曲奇档案」是当阁下浏览网页时发送至阁下计算机的一种小型数据结构,并在阁下将来再到访时予以识别用户喜好的数据。本局使用曲奇档案记录用户浏览网页,以提供更佳的使用者体验及个人化服务。本局不会使用曲奇档案收集任何阁下的个人资料。阁下可于阁下的网页浏览器停用曲奇档案,但如阁下停用曲奇档案,本局网页的某些功能如选择「首选语言」等则不能享用。
资料保安及披露
本局利用加密科技于网络传送时将数据加密以保护阁下的个人资料。阁下向本局提供所有以电子形式储存的数据均受密码保护。本局所收集的及持有的个人资料存放于限制区内,并只准获授权的员工存取。
本局会将所有个人资料保密,但本局可为上述用途,将个人资料不时披露予或转移至下列任何类别的人士或其中任何一类(不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
(a) 本局的服务供货商、保险经纪、银行、融资人、商会、环球出口信用机构、清盘人、接管人及收数代理;
(b) 对本局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士,包括本局聘用的会计师、核数师、法律顾问及其他专业顾问;
(c) 按任何法律或规例,或任何监管或其他机构或执法机关发出的指引,或按任何法院或司法机关的要求,本局有责任或被要求向其披露个人资料的人士;及
(d) 按本局为防止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活动融资或其他非法活动或可疑活动而实施的任何政策及措施,本局须向其披露个人资料的人士。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任何个人均有权要求查阅其个人资料,及要求本局更正任何不正确的个人资料。阁下可以透过书面方式致函本局的合规事务主任提出查阅数据要求及更正数据要求,以电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邮寄至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七十五号南洋中心一座二楼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本局有权就处理任何查阅数据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私隐政策声明
有关本局如何收集、使用及处理个人资料的进一步信息,请透过本局网页www.hkecic.com参阅本局的私隐政策声明。
本声明以英文订立,并附有中文译本。如果本声明的中、英文本有任何不符或冲突,应以英文本为准。
消费者权利和责任指引
序
1. 在制定企业权责具体细则的同时,消费者委员 会制定了《消费者权利和责任指引》,内容阐 释:
• 本会处理有关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的政 策;并
• 向消费者提供指引,让他们了解在消费时的 权责。
消费者权利
2. 消费者有八项基本权益,普遍为世界各地消费 者组织所采纳:
满足基本需要的权利-获得生活必需的产品 和服务:充足的食物、衣服、住屋、医疗、教 育、公用事业(公共交通、电力等)、清洁的 水和卫生设备。
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确保消费者购得的产 品及其制造过程,以及服务对健康或生命不会 构成危害。个人资料及私隐应备受尊重及保 障。
取得正确资料的权利-有充足及可信赖的资 讯,从而让消费者作出明智的选择,免他们受 不诚实或误导广告和标签的欺骗。这包括产品 规格说明、来源地、安全警告、价钱、付款方 式、质量有效日期及保证、售后服务内容、成 份、营养价值等等。
自由选择的权利-能够有多类的产品和服务 供选择,而它们的价格水平具竞争力,质量亦 有保证。
发表意见的权利-政府、企业、专业团体和行 业商会制定的政策,影响及消费者购买的产品 和服务。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须顾及消费者 利益。
获得公正赔偿的权利-就误导、劣质产品或不 满意的服务,获得公正的赔偿。
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获取充足的消费资 讯,在有议价能力的基础上作出明智的购买决定,以及知道消费者应有的基本权责和付诸实 行。
享有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的环境的权利-在相 对安全及可持续的环境下安居乐业。
3. 企业为尊重消费者权益及应履行的责任见《良 好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营商手法细则》、《处 理消费者投诉细则》及《公平市场竞争细则》。
消费者责任
4. 消费者一方面享有上述权利,在履行其选择及 消费过程中也应采取理性的行为、负起合理的 责任。
5. 消费者有以下的责任,包括:
• 掌握充足的消费资料;
• 小心谨慎作出购买决定;
• 审慎考虑欠周详的决定可能引致的严重后 果;及
• 履行个人决定所带来的合理责任。
6. 下列各项建议有助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采取合 理的消费行为:
购买前
7. 先作了解 - 消费者有责任寻求信息
• 确定你的购买「需要」,分辨「需要」和 「欲望」两者的差异。
• 搜集产品或服务的资料,及参考其他用家 的经验。
• 比较不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和功能。
• 评估安全,例如:玩具的适合年龄及可能 导致危险的因素(锐利的边缘) 。
• 广告和推销内容未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全 面资料,消费者应详细查询。
• 避免作出草率或冲动的购买决定,以防被 失实的声称或夸张的陈述误导。
• 拒绝参与声称可以「赚快钱」的计划。
• 作出购买决定或预缴消费前,应先了解自 己的负担能力。
8. 价格标示-确定你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价 格。经营者标示的价格是产品或服务的邀约订 价,当消费者接受订价便须按该价格缴付货款 或服务收费。
• 如对价格有疑问或价格有异于正常的水 平,消费者应即向经营者查询。若仍然有 怀疑,便不宜购买。
• 提供价格折扣优惠乃个别经营者的商业决 定。消费者不宜假设一定可以获折扣。
• 当获赠送「免费礼品」时,消费者应留意 礼品的价格是否已包括在产品价格内,或 以其他隐藏方式并入计算。
• 香港是利伯维尔场,价格可因个别经营者的 不同经营成本和其他因素而有差别。因 此,当交易完成后,就算消费者发现所买 入的产品价格较其他商店昂贵,经营者是 没有义务向消费者退还差额,除非经营者 有承诺。
9. 了解交易合约的内容-合约不单列出经营者的 法律责任,也包括消费者的责任。
• 签署合约前,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约内 容。若不明白合约的条款,应向认识相关 产品/服务或有相关经验的亲友寻求协 助,或向律师查询。
• 在合约内有改动的地方须加签,而在列明 权责的地方不应留有空白位置。
• 留意合约是否有“冷静期”(需要时可行 使这权利) 。
• 相类似的产品,质量也有参差。一般而言, 价格较其他竞争产品便宜的产品,质量理 应较低。消费者对于质量的期望宜作出相 应的调整。
• 消费者应尊重合约精神,清楚知道其有责 任遵守合约内的条款,及承受不履行合约 的后果。若不满合约内的条款应拒绝接 受,而不是贸然签约然后反悔。
10. 持续发展-在保护环境方面,消费者选择的产 品:
• 要环保,不会对大自然环境造成伤害。
• 尽可能是可以维修、提升、可循环再造或 用添补包装。
• 有能源效益。
• 不会产生不能接受的废弃物。
• 消费者要按照产品包装分类,正确弃置在 分类的废物收集箱。
• 消费者要自备购物袋。
11. 不法交易-消费者不应参与不法活动:
• 拒绝贿赂,和举报安排不法活动人士。
• 拒绝购买违反版权法例的商品。
• 拒绝购买未完税商品。
• 不应尝试索取不合理的利益。
• 举报怀疑违法的异常交易活动给有关当局 知道。
12. 电子商贸
• 仔细阅读电子交易的合约条款,例如:
— 付款条款,包括依照正确付款方法和程 序。
— 送货条款,包括送货时限。
— 保证条款。
— 保养及售后服务的有关条款。
— 有没有冷静期。
— 有关退货、更改、取消和退款的条件。
— 商户的私隐政策。
— 有关解决网上合约纠纷的调解机制。
• 确保自己使用紧贴科技更新的互联网保安 软件,注意商户使用的付款方法是否有足 够安全加密保障。
• 如对网上销售和邀请提供资料的公司身份 有怀疑,应透过其他途径,例如致电该公 司核证。
13. 私隐
• 消费者在提供有需要保密的资料给有关公 司之前,要细读该公司的私隐政策。
14. 竞争
• 购物前要研究和比较各商户的产品价格和 质素,以确保物有所值,这做法亦可促使 市场更有竞争活力。
购买后
15. 付款及验收产品
• 准时缴付应付款项,和不逃避任何合法责 任。
• 查阅收据、月结单或事务历史记录,以确保交 易资料正确无误。
• 保留收据、产品说明书、维修和保证文件 以备不时之需。
• 将保养证明书(特别是免费保养书)寄回 制造商,以便制造商需要回收产品时,可 直接联络消费者。
• 分期付款购买产品,须依时供款直至货价 清付为止。若产品在使用一段时间后损 坏,应通知产品的零售商或代理处理而不 可自行停缴供款,否则财务公司有权取回 产品,变卖之后不足之数须由消费者补足。
16. 退货
• 当顾客改变主意时(与商品的质量无关), 有些零售商自愿提供退款或更换产品来建 立其商誉,即使他们没有该等法律责任。 不过,并非所有商户都有财力这样做,各 商户可按本身的商业条件运作,而选择不 提供这些服务。但如消费者感觉不公道, 亦可自由选择光顾其他商户。
17. 产品安全
• 当收到产品后,应立刻细心检查产品。
• 如有问题,在未与制造商联络之前,应向 零售商查询。
• 必须阅读产品的任何提醒字句和产品相关 安装指引、维修和安全使用等资料。
• 依产品的指定用途和按厂商指引使用。
18. 回收产品
• 当制造商或零售商宣布回收某产品型号 时,消费者宜作出响应,采取行动。
19. 投诉服务-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有 问题
• 宜考虑选购时,合约上或宣传单张资料 上,商户曾作出什么承诺,消费者有否足 够理据投诉及获得合理补偿。
• 很多商户都愿意友善地解决问题,消费者 可先与提供服务的公司或零售商接触,寻 求解决方案。若不获解决,可与本会联络。
• 有些政府部门,政府机构或商会有法定权 力执行某些法例,例如海关负责产品安全 和商品短斤両的投诉,食物环境卫生署负 责有关食物的投诉。消费者直接向这些执 法部门提出相关的投诉更有效率和成效。
• 当消费者发现产品或服务有问题时,消费 者在合理期望下要知道商户所能作出的赔 偿,在不同情况下有所分别。有产品出现 毛病,处理办法可以是维修、更换或退款。 不过,在某些交易,更换产品或退款未必 适用,商户可以维修产品以至运作正常。 商户为解决纷争,经已承担维修成本和因 错误而产生不便,故消费者宜客观地考虑 商户提出的解决方案,使问题和谐地完满 解决。
• 有关售货员或服务员不友善态度的投诉, 应向公司的管理高层反映和要求跟进。
• 要保留有关收据、通知单、合约、各宣传 资料的正副本,作为支持投诉或未来行动 之用。
• 消费者要如实陈述有关投诉,避免夸大或 隐瞒相关事实。